一、贫困发生率
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年末剩余贫困人口数、全村当年年末总人口数以当年年末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确认的数据为准。
二、脱贫户人均纯收入
退出村中脱贫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占全区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比重高于上年水平。
三、集体经济或合作组织、互助资金组织
有集体经济或合作组织、互助资金组织(以农业部门核查认定为准)
四、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
沥青(水泥)路通至行政村的某个公共活动、服务场所;路基、路面技术标准满足中省有关规定(以交通部门核查认定为准)。
五、有安全饮水
行政村全部农户生活用水达到安全饮水标准(以水利部门核查认定为准)。
六、电力入户率达到100%
行政村全部农户接通并正常使用生活用电;行政村通动力电(以电力部门核查认定为准)。
七、有标准化卫生室
行政村有标准化卫生室(以卫计部门核查认定为准)。
编辑:崔林涛